学校2011年4月设立法律事务室副处级单位。2012年12月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调整为党委办公室(挂学校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牌子)。法律事务办公室下设综合法律事务科和合同法律事务科。 主要承担学校法律事务工作和学校大学章程建设工作,其中法律事务工作包括合同的法律审核、协助诉讼案件和非诉讼纠纷的处理、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论证、法律咨询、其他法律事务。
山东中医药大学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 大学路4655号 邮编:250355 接诉即办平台(校内“12345”):https://sso.sdutcm.edu.cn/ 电话:0531-89628012 传真:0531-89628015 邮箱:bgs@sdut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