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会议室管理规章

作者: 时间:2018-10-18 点击数:

学校会议室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会议室(包括接待室,下同)是学校举行会议、接待宾客、召开学术报告、培训、举办各种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学校会务、对外接待及重要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明确会议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会议服务人员工作方法,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和合理化,特制定学校会议室管理规章制度

1、会议室使用由学校办公室的会议服务中心协调负责。

2、为提高会议室使用效率,避免会议发生冲突,请各部门单位提前1天通过OA线上申请登记,以便统一安排。

3、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请明确使用日期、时间、会议主题、参加人员和使用物品等。

4、临时召开的部门紧急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的,由会议室服务中心人员进行协调。如遇到会议之间发生冲突,请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

5、开会期间,请爱护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挪用的桌椅等设施请及时归位。

6、会议室使用部门,请保持室内清洁,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垃圾,请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部门使用。

7、会议结束后,请会议主办部门负责关闭门窗、电器、电源设备等,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请及时告知会议服务中心,以便及时修理,保证其他会议的准时进行。

8、需要在会议室悬挂条幅、使用会议室投影及话筒等设备的,请先到会议室服务中心登记报备。在会议室未被使用情况下,可提前调试设备。不同会议室条幅大小,请详见学校各类会议室布局及设施简介。

9、会议室内物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或挪借他用,若要借用会议室内的物品,请填写物品借用申请表,需归还的物品请及时归还原会议服务中心,并签字确认。

10、未经允许,会议室不得挪借他用。

11、非会议室使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学校办公室

2020年3月

 

山东中医药大学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 大学路4655号 邮编:250355
接诉即办平台(校内“12345”):https://sso.sdutcm.edu.cn/  电话:0531-89628012
传真:0531-89628015   邮箱:bgs@sdut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