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山东中医药大学签约仪式举行

作者:办公室 时间:2019-11-23 点击数: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山东中医药大学签约仪式举行

11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山东中医药大学签约仪式在济南市南郊宾馆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于文明,山东省委常委、山东省委秘书长孙立成,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忠林,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随莲,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继业出席签约仪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余艳红,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于杰代表双方签署共建山东中医药大学协议。

签约仪式前,刘家义会见了余艳红、于文明一行。刘家义在会谈中表示,省局共建山东中医药大学是山东教育卫生事业的大事,对于促进山东省中医药事业繁荣发展、提升山东省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山东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山东中医药大学作为山东省重点高校、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传承齐鲁医脉、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希望双方以省局共建为契机,推动山东省中医药教育事业和中医药健康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余艳红指出,山东抓住经济转型机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为中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和广阔的舞台。山东中医药大学名家辈出、学风端正,多年来为国家中医药健康事业培养了大批优秀专业人才,希望双方加强在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努力推动省局共建取得更为丰硕的成果。签约仪式上,于文明强调,希望签约双方建立更加良好的共建合作机制,把山东中医药大学打造成省局共建的“齐鲁样板”。

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山东中医药大学,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和中医药事业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意见的直接体现,是立足山东、服务发展,推进山东省高等教育做大做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强化内涵、深化改革,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生动实践。共建意见的签署,将有力推动山东中医药大学提高办学水平、强化办学特色,更好地发挥学校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共建意见,双方将在中医药教育改革、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给予学校更大支持。接下来,山东中医药大学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共建协议相关内容,进一步把办学特色融入山东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工作的大格局中,紧紧围绕山东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一流中医药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目标,努力提升办学质量与水平,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国家中医药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多位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国医大师鉴证了签约仪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山东中医药大学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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